利辛法院诉前调解解民忧,当事人心存感激送锦旗

28.10.2016  16:05
 

  安徽法院网讯  “谢谢你们的耐心调解,你们是真正为民解忧的好法官。”这一幕发生在利辛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原告的法定监护人黄某将写有“倾心尽责显公正,为民解忧好法官”锦旗送到了庭长邵军手中,对法官们认真负责、一心为民的工作作风给予充分肯定和赞扬。

  2016年2月8日,陶某为欢度春节,在春节的当天从被告张某处购买烟花并在家燃放,但烟花在燃放一半时熄灭。第二天,陶某便携带燃放一半的烟花去找张某置换。在去换烟花的途中,陶某先找到黄某另商它事,便将装载着烟花的车辆停放在黄某家门口。黄某之子原告黄某某便从燃放一半的烟花中抽出一支燃放,当即被炸伤左眼。经鉴定黄某某左眼构成八级伤残,张某所售出的烟花为不合格产品。原告找到张某和被告烟花生产商某公司,在多次协商未果的情况下,陶某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损失。该院诉讼服务中心收到诉讼材料后,决定将该案移交至诉前调解中心进行诉前调解。

  承办法官接收该案后,立即与双方当事人进行电话沟通,耐心分析案件事实、讲明法律依据,并召集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但双方分歧过大,无法达成协议。

  法官并未因此将案件转入诉讼程序,而是认真研究案情,综合分析双方的实际情况,并前后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耐心的沟通和协调。法官高度负责的精神深深的打动了原、被告,被告某公司一次性赔偿原告陶某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50000,原告法定代理人自愿放弃对被告张某、产品生产者及运输者、仓储者等第三人提起诉讼的权利。

  作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改革的试点法院,上述场景只是该院诉前调解的一个缩影,截止目前该院诉前调解案件240件,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