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通报三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20.10.2016 12:12
本文来源: News.Hefei.Cc
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记者19日从省纪委获悉,宿州市通报三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一、砀山县玄庙镇花园村党总支委员庞明喜骗取冬令救灾款问题。2011年下半年,庞明喜利用负责冬令救灾款申报工作的职务便利,在其家庭不符合救助条件的情况下,未履行村级评议公示等救灾款申报相关程序,为其家庭申报500元冬令救灾款,庞明喜领取救灾款后被其用于个人家庭开支。2016年8月19日,庞明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二、萧县龙城镇姬村党总支书记孙本亚违规收受村民钱款等问题。2009年9月,孙本亚违规收受村民韩某某为办理宅基地证所送的4000元现金。2014年春节,孙本亚违规收受该村个体运输户冯某所送的3000元现金;2014年孙本亚因病在徐州某医院住院期间,先后两次违规收受冯某所送的5000元、4000元现金。2016年7月18日,孙本亚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三、埇桥区灰古镇民政所所长徐丽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受贿等问题。2011年至2016年7月期间,徐丽在知晓村民许某某等22人不符合办理低保救助等证件条件的情况下,违规为上述村民及其亲友办理相关证照,并收受上述人员所送现金共计97600元。2012年至2016年期间,徐丽多次接受灰古镇的张某等人为办理低保、孤儿等证照的吃请。自2009年至2016年,徐丽利用职务便利,在为灰古镇村民办理低保户、五保户、残疾证及孤儿证等扶贫救助事宜中,非法收受现金共计514900元。自2014年5月份,徐丽采取虚报工作人员名单的方式,分别在灰古镇三家敬老院虚报冒领34000元并据为己有。2016年8月5日,徐丽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记者 于彩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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