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剑出鞘治老赖

13.09.2016  21:35
 

  安徽法院网讯  9月5日,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申请人徐某某与被执行人王某某因建设工程施工发生纠纷,4月20日诉至该院,案经调解员主持诉前调解,达成调解协议:7月14日前,王某某一次性付清所欠工程押金款16000元。后王某某到期未履行,申请人徐某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中,执行法官找到王某某,王某某称近期工程不太顺利,暂时没有钱付该笔案件款,表示将在8月25日付清。后经申请人徐某某同意,将案件履行期限延至8月25日。谁知,到了约定付款日,被执行人王某某竟与法院玩起了“躲猫猫”,电话通知拒接,去其家中也找不到人,留传票通知其到法院也不予理睬。执行法官经调查,得知其在大通工业园区内一工地从事木工活,便立即赶到,也扑了个空。

  9月5日一大早,执行法官接到当事人电话得知王某某去了工地,当即与法警大队取得联系派员协助。在建筑工地将王某某带回法院,王某某一开始还拒不还款,执行法官告知其当前法院系统正开展打击拒执活动,他的这种行为已涉嫌构成拒执,轻则会对其采取拘留措施,重则要承担刑事责任。王某某此时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开始打电话张罗钱。中午11点左右,王某某的女儿拿着4000元到了法院,称暂时借不到那么多钱,希望能缓一缓。执行法官耐心细致向其说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让其尽量一次性付清。最终,案件款16000元,执行费140元全部执行到位。被执行人王某某也表示,不会再出现类似情况,要做一个诚信、守法的好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