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出台创新机制推进扶贫开发工作《方案》

16.05.2014  19:35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青海省委农村牧区及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于近日下发了《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领导集体关于新时期推进扶贫工作一系列新思路、新要求、新部署为指导。以实现“两不愁、三保障”为总目标,紧紧围绕省委“坚持正确方向、全面深化改革、奋力打造‘三区’、建设全面小康”的战略任务,按照改善民生、促进发展、缩小差距的思路,确保“十二五”末全省减少贫困人口100万人;到2020年,巩固扶贫成果不反弹,贫困地区的人均纯收入接近全省平均水平;基础设施显著改善,社会事业全面发展,人口素质明显提高,特色产业基本形成,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有效增强,基本实现小康目标。
        此外,对贫困县考核机制、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干部驻村帮扶机制、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机制、金融服务机制、社会参与机制等6个方面进行机制创新。同时对包括村级道路、饮水安全等10项工作在主要任务中量化了具体指示。目前,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州根据《方案》正在分步骤抓紧落实。  (作者:孙海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