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创新安全监管方式为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奠定坚实基础

25.11.2014  16:09
            安全生产的理论和实践证明,只有把安全生产的重点放在建立事故预防体系上,超前采取措施,才能有效防范和减少事故。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是以企业分级分类管理系统为基础,以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报系统为核心,以完善安全监管责任机制和考核机制为抓手,以制定安全标准体系为支撑,以广泛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为保障的一项系统性工程,包含了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明确细化的责任机制、科学严谨的查报标准及重过程、可量化的绩效考核机制等内容。
              马鞍山市作为全国五个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地级市之一,从2012年起步,经过三年的努力,已初步建立起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并进行了有效的运行,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实现了安全监管工作由重事后处罚向事前预防、重事故查处向隐患排查治理两个转变。有效地促进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是搭建平台,先行先试。主动与总局信息中心取得联系,使用信息中心的原型系统开发我市隐患自查自报平台。按照“先试点、后规范”的工作思路,一边开展试点、督促试点企业通过系统上报隐患,一边征求试点企业意见,完善改进信息系统,增强系统功能,逐步建立了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平台,市、县(区)安监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两级监管的隐患查报信息系统。
            二是制定标准,规范排查。积极组织专家和本系统工作人员先后编制危险化学品等7大类52个行业隐患自查自报标准、8类安全检查表、5类企业分级评定表,将国家安监总局印发的《工贸行业事故隐患排查上报通用标准》、顺义区隐患排查标准、各类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等录入系统,供企业建立本单位隐患排查标准时参考。在日常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中,把企业自身是否制定了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是否建立了隐患排查标准作为安全检查的重要内容,指导企业对标排查、按规定的频次排查,避免隐患排查出现盲区和漏项。
            三是突出重点,先易后难。坚持将安监部门直接监管的高危行业以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作为重点,确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三个全覆盖”,即安监部门直接监管的高危行业,规模以上企业,交通运输、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全覆盖。截至目前,全市非煤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企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民爆物品生产企业,以及规模以上企业已全部加入隐患自查自报系统。
              四是明确职责,分类监管。制定自查自报管理办法和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将国民经济20个门类的各类企业逐一归类到相应的监管部门。督促各部门对本级、本部门监管的企业进行摸底调查、登记建档、分级评定,并对本部门负责管理的公共安全设施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促企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隐患排查标准,规范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五是完善机制,强化考核。坚持定期汇报、季度总结制度,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季度例会上汇报隐患排查和整改治理情况,市安委会负责人进行工作点评,通报各县区、市政府各部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重难点问题,督促推动常态化机制建设。对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分值作出重大调整,安全隐患体系建设分值占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总体考核分值40%,侧重强基础管长远的过程考核,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
            六是达标创建,强力推进。开展推进体系建设规范化、企业基础建设达标创建工作,统一印制四套表格,为企业在隐患排查治理的科学管理方面提供信息支持和分析研判依据。对生产经营单位在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制度建设、队伍建设、标准建设、台账管理、教育培训等方面提出明确、规范化要求,企业必须建立完善五项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编制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指南》,严格按照公示牌要求落实各部门单位隐患排查、上报、整改责任。
            我市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已成为服务企业的安全管理工具,服务监管部门的动态监管窗口。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在马鞍山市召开全国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现场会,对我市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取得的成效予以了充分肯定,并要求向全国推广。
              一是加大覆盖面。逐步向交运、住建、文化、经信、商务、农业、教育等行业领域推进,压实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实现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落地生根;  二是落实企业三级查报隐患制度和隐患奖惩机制,实现移动终端查报隐患、信息系统查报隐患、全员查报隐患有机结合,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三是加大系统培训工作,使所有信息管理员、信息员、三级查报员都能熟练操作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四是实行动态监管,加大对黑名单企业(连续三个月未上报隐患企业)的查处力度,加大处罚权重,规范企业隐患查报自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