谋创新,促发展:蚌埠法院少审工作“谱新篇”

02.08.2017  16:01
 

  安徽法院网讯    7月28日,在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周榕专门对蚌埠市两级法院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提出了表扬:“目前有13个市不同程度的推行了集中管辖,特别是蚌埠中院、蚌埠龙子湖区法院、马鞍山花山区法院、宁国市法院、阜阳颖东区法院推进力度大,少年审判风声水起;蚌埠市更是一马当先,率先在全省实现了三县四区集中管辖‘全覆盖’”。

  会上,蚌埠中院就全市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先进经验做交流发言。发言中,蚌埠中院主要从落实专业审判,努力提高审判质效;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未成年人特殊保护;拓展审判职能,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等三个方面对蚌埠市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经验进行了经验交流。其中,对蚌埠市在未成年人案件集中管辖、未成年人刑事审判规范性文件制定和未成年人法官工作建设等三个工作亮点进行了重点介绍。

  获表扬,靠的是实打实的真实力。2016年5月26日,蚌埠中院与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联合会签《关于对本市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集中管辖的意见》,率先在全省实现全市(含市区及三县)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集中管辖全覆盖。自全市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集中管辖以来,上(抗)诉率明显降低,案件质效显著提高。

  规范刑事审判,打造机制建设软实力。一是立足审判实际,重视理论调研。形成了《全市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调研报告(2013-2015)》。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特殊保护。蚌埠中院先后与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联合签发了《蚌埠市关于办理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实行分案起诉、审理的若干规定》、《关于对本市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指定管辖的意见》;由蚌埠中院起草报市未保委出台了《关于合适成年人参与涉罪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的暂行规定(试行)》,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在全市得以推广;蚌埠中院出台了《未成年人犯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实施细则(试行)》,推进落实未成年被告人犯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工作。一系列涉及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制度文件出台,有力保障了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规范高效。

  依托未成年人法官工作室,做强综合治理硬实力。2016年12月23日,蚌埠中院与蚌埠团市委联合成立蚌埠市未成年人法官工作室,组建了一支由刑一庭庭长牵头,包括16名法官和法官助理组成的法官咨询团队,每2人一组,每月固定时间到未成年人法官工作室值班。蚌埠市两级法院充分依托未成年人法官工作室平台,与团市委密切协作,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切实适应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及其特点,积极探索实践,改革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案方式和审判模式,着力构建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新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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