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评比表彰第一届全省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28.08.2014  21:29

      近日,省委统战部、省宗教局决定,年内评比表彰第一届全省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50个(宗教团体10个、宗教活动场所40个)、先进个人20名,旨在进一步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创先进的良好氛围,弘扬和谐理念,提高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水平。

 

              这次评比表彰的范围是在和谐寺观教堂创建中表现突出的宗教团体;2012年以前已命名的省级“和谐寺观教堂”及在创建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宗教界人士。由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向当地统战、宗教工作部门提出申请,当地统战、宗教工作部门提出审核意见,逐级上报省宗教局。

 

              为提高全省广大信教群众的参与度,充分调动和谐创建工作积极性,实行网投竞选,将参加评比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候选对象在省宗教局网站进行公开投票竟选。省委统战部、省宗教局成立评审组,根据候选对象的先进事迹及参考网上投票情况进行公开评审,确定拟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并在省宗教局网站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省委统战部、省宗教局将采取一定形式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对先进集体授予匾牌、先进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评比表彰全省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是我省自2009年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以来的第一次,必将激发全省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创建热情,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达到树立典,扩大影响,相互学习、共同提高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