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北京市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示范单位
国家林业局各司局、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计委《关于下发<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实施方案(2013-2015)>的通知》(国卫疾慢病便函[2013]4号)及《北京市爱国卫生委员会、北京市卫生和计划委员会关于开展健康示范单位建设工作的通知》(京爱卫发[2014]12号)精神,进一步做好国家林业局创建北京市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示范单位(以下简称“创建工作”)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创建工作的重大意义
争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示范单位,是我局健康促进工作领域一项创新性工作,是落实《健康北京人—全民健康促进十年行动规划(2009—2018)》的具体行动,是促进职工健康意识和健康行为形成的重要载体,是提高国家林业局职工的健康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现实需要。开展好创建活动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念的形成,有利于提高服务于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二、开展创建工作的目标和时间
(一)创建工作目标
以“和谐我生活,健康中国人”为主题, 通过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营造健康生活方式的支持环境,普及健康生活方式相关知识,提供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培养职工健康意识和健康生活方式, 提升职工健康素养,提高职工健康水平
(二)创建工作时间
2014年9月底,向北京市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办公室提出示范验收申请。10月份,由北京市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颁发北京市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示范单位证书和牌匾。
三、创建工作的内容
(一)制定、完善各项促进健康生活方式的相关制度。
(二)建设促进职工身体活动的环境。
(三)开展引导职工健康生活方式的活动。
(四)引导职工平衡膳食,创建示范食堂。
四、创建工作的保障措施
(一)成立国家林业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按照创建工作要求,健全工作组织机构,成立了国家林业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全面负责创建示范工作。设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医务室,由专人具体负责有关创建工作。
(二)做好创建示范工作的宣传工作。为使创建工作能够顺利完成,发挥好现有健康教育网络作用,将充分利用互联网、《健康教育专辑》、宣传栏等多种途径,大力做好创建的宣传工作,营造“大家参与创建工作,创建工作服务大家”的舆论氛围。
(三)做好全体职工的参与工作。国家林业局开展创建示范单位活动,这是国家林业局的大事,也是关系到每个职工的大事,望广大职工增强荣誉感和责任感,积极参与、大力配合,做到示范创建工作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积极投入到当前及今后将开展的一系列活动,如:职工运动会、各健身协会活动、健步走、广播体操、健康讲座、健康体检等,在参与健身活动的同时,以实际行动支持创建工作。
附件 :国家林业局创建北京市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示范单位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国家林业局创建北京市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示范单位
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王永海 国家林业局机关服务局局长
副组长:孟庆芳 国家林业局机关工会副主席
运文田 国家林业局机关服务局副局长
周 瑄 国家林业局机关服务局副局长
成 员:张 进 国家林业局机关服务局医保中心主任
侯晓雁 国家林业局机关服务局医保中心副主任
王振璞 国家林业局机关服务局综合处处长
吕新智 国家林业局机关服务局行政处处长
权循元 国家林业局机关服务局餐饮中心主任
郜沁国 国家林业局机关服务局机关物业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