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学讲:走进百姓心里

16.05.2014  20:04
 


    明光市人民法院潘村法庭庭长刘学讲口才好,能说会道。记者亲眼见他一个上午干脆利落地调和了两起纠纷。那天,先是驱车60多公里,来到淮河岸边的中淮村巡回审理一起赡养纠纷案。经过刘学讲一番苦口婆心、情法交融的劝说,圆满调解了父子之间的矛盾。儿子当场掏钱交给父母半年赡养费。接着他又赶到柳巷镇法官便民联系点,诉前调解一起运输合同纠纷。     “老百姓看到刘庭长和颜悦色的面相,气就会消掉一半。”柳巷镇法律工作者阚乃同告诉记者,“我的当事人和被告在潘村法庭门外一见面就打了起来,为了8棵树两家邻居成了死对头。刘庭长先是背靠背做工作,了解双方的真实想法,再面对面调解,又3次来到村里,直到被告心服口服,自觉砍掉了妨碍邻居的8棵树。”     1991年,刘学讲大学毕业,被分配到离县城50公里外的潘村法庭工作了5个年头。2010年底,院里决定派他去当庭长。他说,“我是农民的儿子,生在农村、长在农村,再累、再苦我也要去!”     潘村法庭位于淮河之滨,下辖三个乡镇和一个国有农场。受理的大多是家庭矛盾、邻里纠纷等鸡毛蒜皮案。这种案子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牵一发而动几个家庭。为解决打官司难、诉讼时间长的问题,刘学讲确立了“ 当天调解、一周结案制度”。他不断创新工作思路,自编《百字调和歌》、《离婚案件调和歌》,发给来法庭打官司的当事人,对案件的调解起到良好的作用。他总结出唤起旧情法、冷处理法、拉家常法、过错调解法、全程调解法等多种调解经验,把法与情理讲到当事人的心坎上,使胜诉者不得寸进尺,败诉者心悦诚服。     为方便群众诉讼和法律咨询,潘村法庭推行AB岗制度、设立法官去向告知牌,确保为群众办事不脱节。还专门设立群众来访接待室,每天安排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接待,做到进门有迎声、询问有答声、解决问题有回声。使来访群众和诉讼当事人只找一个人,便可得到快捷满意的服务。同时在辖区行政村设立便民服务公示牌,公布法庭诉讼服务电话;制作了便民服务卡片,发给群众。小小的便民卡,成为法庭与群众的连心桥。针对农村农活相对集中、农事繁忙的特点,刘学讲经常带法官开展巡回审判,把开庭地点设在老百姓的家门口、田间地头,不仅方便了群众诉讼,还能收到办理一个案,教育一大片的良好社会效果。     在刘学讲热心努力下,法庭健全了乡镇、村、组和调解联络员四级调解组织网络,探索建立了审判员、人民陪审员、诉讼调解联络员“三员”调解工作机制,开展诉调对接,做到细小矛盾不出村,一般矛盾进乡镇,调解未果才进法庭。     潘村法庭各项工作一直位列全院先进行列。刘学讲当庭长后,工作又上了一个台阶。潘村法庭达到“五无”的要求,即无矛盾激化案件;无当事人缠诉;无错案;无干警违法违纪;无超审限案件。实现“四高”、“ 三低”:高审结率、高巡回审理率、高调解率、高满意率;低上诉率、低发回改判率、低申诉上访率。     刘学讲当法官16年来,办结民商事案件1000多起,调撤率达85%以上。先后被授予“全省人民满意好法官” “全省优秀法官” “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去年,刘学讲获得“全国优秀法官”荣誉称号后,宣传部门接二连三组织媒体记者去集中采访报道他。这无意中让他颇有压力。但他还是该下乡办案就下乡,该怎么调解就怎么调解。     “当法官,就要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无冤案、无错案,否则就愧对法官的光荣称号。”刘学讲说,这就是他的座右铭。                  
    原载:新安晚报     201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