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向文:热血温暖他人生命
16.05.2014 20:03
本文来源: 法院
从1998年5月1日第一次献出200毫升热血,芜湖市中级法院女法官刘向文便与无偿献血这项公益事业结了缘。15年来,她先后献血1.2万毫升,荣获全国无偿献血金奖、全国红十字生命奖牌、安徽省2012年年度十佳献血公益之星。 “我的初中同学生孩子时大出血,竟然无血可输,大家眼睁睁地看着她失血过多离开人世,我想起来就心疼。”刘向文说,这一刻骨铭心的打击,使她对无偿献血有了深刻的认识。当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颁布,第一次采血车开进芜湖中院,刘向文从此把无偿献血、挽救他人生命当做自己生活中的一部分。 2004年冬天,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刘向文家中电话骤然响起,原是芜湖市中心血站打来的,有位产妇大出血急需血小板,通知了好几位献血者都无法赶去,只好请求她捐献血小板……家人看着窗外寒冷的冬雨,劝她等天亮后风雨小一点再去。刘向文坚定地说:“人命关天,不能等,如果能等的话,血站不会半夜打来电话。”她一头冲进大雨中。打不到车,她深一脚浅一脚步行半个多小时赶到血站。在血站大门口,产妇的家属们快步迎上来,紧握着半身湿透的刘向文双手,激动地说:好人啊,你来救了我家两个人啊! 刘向文献出的10个单位血小板,让产妇一家人破涕为笑。当她返回家里时,已是凌晨3点。 从这以后,芜湖市中心血站急需血小板时,只要血型符合,首先会找到刘向文。 刘向文不仅自己无偿献血,作为芜湖中院办公室主任,她每年都组织同事们无偿献血。在组织过程中,除了宣传无偿献血的重要意义和有关知识,还以自己的献血体会消除部分干警的思想顾虑,并告之献血前后应注意什么,怎样适当注意休息。然后,组织报名人员进行体格检查,保证献血符合质量标准。在献血时,安排专车接送到血站。每次都将献血人员名单在光荣榜上公布,加以宣传表彰。“今年世界献血者日的前三天,她就给我们发短信,告知注意事项,特别细心。在她的感召下,我们院领导班子都去义务献血。”院长王为民说,“她是位充满大爱之心的好法官,我们全院都学习她扶贫济弱的高尚品德。” 在她的表率下,芜湖市中级法院已经连续15年超额完成无偿献血任务,连续3次荣获芜湖市无偿献血先进单位。 刘向文除了自己无偿献血,还带动亲戚朋友们加入无偿献血的爱心队伍。她的儿子、儿媳、哥哥、妹妹、侄儿、侄女、侄女婿,乃至她家的家政阿姨夫妇全家,都成为芜湖市无偿献血银奖、铜奖获得者和献血积极分子。更让人感动的是,她的儿子、侄儿、侄女儿、侄女婿都是中华骨髓库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 2012年,国家卫生部将无偿献血的年龄上限,由55周岁调整到60周岁。59岁的刘向文又重返献血队伍。7月1日,“献血新国标”实施的第一天,她和她的哥哥、侄儿、侄女儿、侄女婿一起来到芜湖中心血站无偿献血……7月25日,她又向一位患白血病的17岁高中女生捐献血小板。女生的家人感动得紧握住她的双手,久久不愿放开。 “无偿献血是健康公民的社会责任,作为人民法官,我理应带头履行这一责任。”今年年底将满60岁的她,不仅还坚持在法院后勤管理岗位上,而且早已完成了角色的转换,成为一名“献血志愿工作者”。不管炎夏还是寒冬,只要有空,刘向文就会到献血屋做志愿服务。 “一个人偶尔做一件公益事不难,难的是把公益事业当作生命的一部分。”芜湖市中心血站献血办公室主任范锡斌这样评价刘向文。
本文来源: 法院
16.05.2014 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