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原副市长刘亚涉嫌受贿等三罪在六安受审

09.07.2014  16:10
核心提示: 现年52岁的刘亚历任淮北市烈山区区长、区委书记、蚌埠市副市长等职。男,1962年3月4日出生于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汉族,大学文化程度。因涉嫌受贿罪,于2013年9月17日被六安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刑事拘留,2013年9月29日被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同日由六安市公安局金安分局执行逮捕。

用职务上的便利,接受他人请托,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索取港币、美元、欧元、 购物 卡、黄金折合人民币810余万元。同时利用职务影响力,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贿赂人民币450万元。截至2013年6月,尚有人民币364余万元不能说明来源。7月9日,蚌埠市原副市长刘亚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在六安市金安区法院审理。

蚌埠原副市长刘亚涉嫌受贿等三罪受审

现年52岁的刘亚历任淮北市烈山区区长、区委书记、蚌埠市副市长等职。男,1962年3月4日出生于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汉族,大学文化程度。因涉嫌受贿罪,于2013年9月17日被六安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刑事拘留,2013年9月29日被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同日由六安市公安局金安分局执行逮捕。

据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刘亚在担任淮北市濉溪县古饶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濉溪镇党委副书记、副镇长、镇长,淮北市烈山区区长、区委书记及蚌埠市副市长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接受他人请托,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索取人民币757.16万元、港币10万元、美元1.46万元、欧元1万元、购物卡11.5万元、黄金500克。折合人民币810余万元。

刘亚还利用与自己关系密切的淮北市烈山区委统战部部长兼洪庄村党支部第一书记的颜现明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贝尔通宇(香港)企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小虎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黄小虎所送共计人民币450万元。

截至2013年6月,被告人刘亚家庭现有财产人民币2672.938942万元;历年支出人民币685.2754万元;合法收入人民币632.575549万元;能够说明来源,经查证属实的人民币2361.0139万元。被告人刘亚尚有人民币364余万元不能说明来源。(通讯员 李林 涌泉 徐胜 聂士俊 记者 李世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