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法庭进校园 法治宣传面对面
安徽法院网讯 为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推进鸠江区法院少年审判职能延伸,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精选了一起被告人周某涉嫌犯容留他人吸毒案,于10月13日上午前往安徽工程大学,在该校人文学院开展了一场教育意义深刻的“刑事法庭进校园”活动。
上午10时许,经过工作人员紧锣密鼓的布置与安排,安徽工程大学人文学院模拟法庭已具备了庭审条件。审判员、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及参加旁听的几百名大学生有序坐定,审判员敲响了庄严的法槌,庭审如期展开。
庭审中,被告人周某认罪态度较好,当庭表示自愿认罪,并在最后陈述中对自己犯下的罪行进行了深深的忏悔,向法庭保证“今后绝不再犯类似的错误”。在听取了被告人的意见和最后陈述后,鸠江区法院对该案作出了当庭宣判。鸠江区法院认为:被告人周某多次为他人吸食毒品提供场所,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考虑其到案后能如实供述所犯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曾因吸毒被行政处罚,酌定予以从重处罚。最后,鸠江区法院根据被告人周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性,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随着庄严的法槌再次敲响,此次庭审宣告结束。
法庭审理结束后,少年审判庭的法官以案说法,对被告人周某及在场旁听的大学生进行了深刻的法治教育。少年审判庭的法官分析了被告人周某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主要在于:其一,因本人吸食毒品而认识其他吸毒人员,进而相互影响,愈陷愈深;其二,因本人法律意识淡薄,不知容留他人吸毒会构成犯罪,以致犯罪而不自知。最后,少年审判庭法官告诫被告人周某,望其能吸取教育、好好改造,早日回归社会;也告诫在场旁听大学生,毕业后走上社会一定要慎重交友,培养正确的兴趣爱好,远离毒品,做一名学法、知法和守法的好青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