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99.6分通过省特级考核

15.07.2016  16:09
近日,省档案局、省高级人民法院会同马鞍山市档案局组成考核组对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省特级认定进行了考核验收。考核组通过听取汇报、现场询问、抽查案卷、综合评议等方式,全面考核我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档案管理工作,对照《安徽省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以99.6分通过省特级考核,位居全省法院系统前列。至此,该市市级公、检、法系统档案目标管理工作全部达到省特级标准。

      考核组一致认为马鞍山市中级法院做到了档案库房、办公室、调阅室、技术处理和院史展示室“五室”分开,档案管理硬件设施过硬;文书档案、诉讼档案、鉴定档案、会计档案、基建档案、设备档案、声像档案、实物档案等各门类档案组卷合理、整理规范、排架有序;档案管理制度健全,档案检索体系健全,档案利用效果显著。考核组高度评价了院史展示室与警示教育、法治文化融为一体,相辅相承,充分发挥了档案资政育人的作用,同时图文并茂、形象生动的展现了马鞍山法院风雨60年历程的情景。

      考核组希望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此次达标升级为契机,进一步增强全员档案意识和档案法制意识,加速档案数字化建设,不断提高档案工作服务水平,为马鞍山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