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湖监狱分局四项措施做好罪犯刑释衔接
08.07.2015 16:11
本文来源: 司法厅
一是强化信息排摸,在罪犯刑释前3个月即做好罪犯出监鉴定,并通过综合业务系统核实罪犯名单,针对排查出的可能出现 “释放难”问题人员,及时研究处置方案,提前与地方司法行政部门做好沟通协调,互通信息。二是强化出监评估,给予所有罪犯进行量表测验,实行等分级的危险性及再犯罪评估,从评估原则、风险等级、评估依据等方面规范出监评估的具体事项和操作要领,提升罪犯改造质量评估真实性和科学性,确保出监罪犯评估率达100%。三是强化释前辅导,针对回归社会后的家庭纠纷、社会冷遇等问题出现的焦虑情绪,及时开展相关模拟实训,通过情景训练、案例教学等方式,做好临释罪犯心理调适,提高克服困难、适应生活的心理素质。四是强化刑释交接,提前做好刑释解教人员息信录入,及时电话通知当地安置帮教部门,针对“重点帮教”的刑释罪犯,事先与当地安置帮教部门联系,协调落实来监接回事宜。同时通过互联网和寄送快递等方式,做好相关材料的交接工作,确保信息、材料和人员的“无缝对接”。
(白湖监狱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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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2015 1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