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少年负气离家出走到安徽 身无分文时三抢出租车
12.11.2014 10:40
本文来源: News.Hefei.Cc
16岁少年因小事与家人争吵,负气离家出走,在身无分文之时,仍有“骨气”不回家,却打起了抢劫的主意。近日,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以赵某犯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一千元。
赵某1998年出生,系河北省籍人。2014年5月,他与家人闹矛盾,拿了一千元钱离家出走。赵某从河北乘车来到安徽,由于人生地不熟,年纪小无法找到工作,每天就泡在网吧,带的一千元钱很快就花光了。即便如此,他没有选择回家,而是想到去抢出租车驾驶员“搞钱”。5月28日、5月30日,赵某分别乘坐范某某、孙某某的出租车,为了抢劫,他选择的目的地均是较偏僻的巷道,到达地点后,赵某拿砖头胁迫被害人交出身上的钱,分别抢得范某某、孙某某200余元现金。两次得手后,赵某很快将钱花完。
6月1日,赵某乘魏某某的出租车,再次选择同样的地点作案,当赵某拿砖头胁迫魏某某交出钱时,魏某某准备驾车离开,赵某就用砖头砸碎出租车的车窗玻璃,后魏某某被迫将身上的135元现金交出。魏某某随即报警,赵某很快被警方抓获。
法律规定多次抢劫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安徽财经网、记者从滁州琅琊区法院了解到,赵某的行为构成了抢劫罪,但因其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结合其他量刑情节,法院依法对其减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曹静平 记者 胡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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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2014 1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