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区出租车车公里运价同步由1.7元调整为1.8元

03.09.2014  17:57

  按照国家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的总体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自9月1日起,将非居民用存量天然气上游价格提高0.4元/m3。按照省物价局要求,各市车用天然气价格随之上调。

  为疏导上游价格调整带来的价格矛盾,经市政府同意,市物价局、交通运输局、质量技术监督局近日下发通知,要求自9月3日起,市区车用天然气价格由4.05元/m3上调至4.38元/m3;依据宣城市区出租车运价与车用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市区出租车车公里运价同步由1.7元调整为1.8元,起步价、免费等候时间等保持不变。通知同时明确,今后宣城市将结合车用天然气价格政策等,适时按程序调整市区出租车运价等。

  据了解,此次天然气价格调整和出租车运价联动机制的启动,是按照供气企业消化一点、出租车承担一点、乘客支付一点原则进行的,出租车车公里运价调整后,市民2.5公里内近距离出行“打的”费用不变,“打的”超过2.5公里起步里程的费用有的将略有增加。

  此轮天然气调整,市区居民用天然气价格仍维持现行水平,不作调整。(宣城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