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出台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

12.11.2016  10:33

   中安在线讯 据安徽商报消息,11月11日,省民政厅发布消息,由我省民政、财政共同制定的《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正式出炉。新的规程规定了城乡低保相同的制度安排和申请流程,实现了困难群众申请低保的权利公平,从程序上消除了城乡差异,确保低保救助的温暖和关怀惠及城乡所有居民。

  根据新的规程,我省低保标准,分为城市、农村两个标准。农村低保标准应与扶贫标准相衔接,2017年实现“两线合一”。“两线合一”后农村低保标准要按照量化调整机制科学调整,确保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按年度动态调整后的国家扶贫标准。

  根据低保家庭人口结构和收入来源变化情况,分成A、B、C三类,实行分类施保、定期核查,动态管理。对低保家庭中的A类、B类人员,按比例增发一定数额的低保金。同时符合两项以上条件的对象按照就高原则核定低保金,不重复获得。其中,A类人员,按不低于其本人低保补助水平的30%增发低保金;B类人员,按不低于其本人低保补助水平的20%增发低保金。

  根据国家低保政策的新要求、新趋势,新的规程中,我省探索将生活困难、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和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纳入保障范围,给予兜底保障。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武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