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政府出台文件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
16.01.2015 17:30
本文来源: 司法厅
近日,合肥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调整法律援助对象经济困难标准和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的通知》。
《通知》在《法律援助条例》、《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基础上增加了11项法律援助申请事项,即请求变更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的,军人军属请求给予优抚待遇的,军人因婚姻家庭纠纷主张民事权益的,离婚纠纷中请求分割的财产主要用于申请人维持生活、医疗及其他急需用途的,服刑人员因婚姻关系提起诉讼或被诉的,劳动者向用人单位主张合法权益的,因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等造成人身伤害请求赔偿的,因医患纠纷主张民事权益的,因房屋居住权受到严重侵害请求赔偿的,因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纠纷、宅基地纠纷主张民事权益的,因环境污染遭受人身损害或者严重经济损失请求赔偿的等事项。
该《通知》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把合肥市法律援助对象经济困难标准调整为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倍。
(厅法援处、合肥市司法局)
本文来源: 司法厅
16.01.2015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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