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住建厅出台文件要求加强城市特色塑造

26.12.2014  10:36

  针对当前城市建设中存在的贪大、媚洋、求怪、“山寨”等低俗设计现象,省住建厅出台了《关于加强城市特色塑造工作的意见》,我省各城市要依托现有山水格局,围绕历史文化街区、传统记忆地区、核心功能地区等重要区域进行城市设计。

  按照意见,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相关部门及社会各界人士、专家学者,对本行政区域内自然、历史、文化、建筑、园林等各类特色资源进行梳理,研究城市特色定位,明确城市风貌格调,并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在2015年底前编制完成城市空间特色规划。

  全面开展历史街区、传统村落、文物古迹、历史建筑、古树名木等调查、挂牌、建档,做好保护、修复工作,保护历史遗存,传承历史文脉,留住文化记忆。

  按照意见要求,城乡规划部门审查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时,应当严格对照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做到功能与形式相统一、外观与环境相协调,坚决避免贪大、媚洋、求怪、“山寨”等低俗设计。建筑设计要坚持经济适用、美观大方、绿色低碳,回归建筑基本属性,满足人们的生产生活需要。在确保建筑安全耐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体现地域特色,加强城市风貌塑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