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出台意见维护民警正当执法权益

24.04.2015  12:56

  安徽省公安厅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维护公安民警正当执法权益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切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维护公安民警正当执法权益工作,保障全省公安机关及其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

 

   织密三级民警维权保护网

 

  《意见》明确了维权范围并要求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成立由行政首长(督察长)任主任、分管领导任副主任,纪委监察、督察、治安、刑侦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委员的维护民警正当执法权益工作委员会。“维权委”下设“维护公安民警正当执法权益办公室”负责其日常工作。

 

  “在日常工作中,‘维权办’从第一现场入手,协调、配合、督促有关部门严肃查处不法侵害行为,时刻关注基层民警的执法环境,倾听他们的维权呼声。”省公安厅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王迎春介绍,“织密三级民警维权保护网,对于维护民警正当执法权益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建章立制让“维权”有章可循

 

  《意见》要求建立维权工作例会制度、侵权案(事)件快速反应处置机制、法律援助顾问制度等10个方面的制度和机制,让维护民警正当执法权益工作有章可循。

 

  《意见》明确了“侵权”违法犯罪案件管辖的责任警种或单位,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建立由指挥中心统一指挥调度、各警种密切配合的联动处警机制,依法及时快速处置“侵权”案(事)件,并充分发挥伤病公安民警快速急救“绿色通道”作用,确保受侵害民警及时得到紧急抢救和妥善治疗,保障民警生命健康安全。

 

   从事后维权向事前预防拓展

 

  “各级公安机关要坚持事后保护向事前保护拓展、内部保护向社会保护拓展、行政保护向法律保护拓展,切实保护公安民警的正当执法权益。”副省长、公安厅厅长、督察长李建中强调。

 

  《意见》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不断总结“维权”工作的经验教训,分析民警在执法活动中可能遭遇的各种复杂情况,有的放矢地强化执法安全防范措施,做到早预测、早预防和早警示;广泛开展民警维权意识教育,使广大民警在严格公正文明规范执法的同时,切实增强维护自身正当执法权益的意识,敢于依法维权。(关清 魏如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