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公检法司共同出台意见强化法院参与社区矫正工作职能
06.08.2015 13:34
本文来源: 法院
安徽法院网讯 近日,宣城市中院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联合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执法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从加强适用和规范社区影响评估工作、建立庭审矫正教育制度和当庭交接机制、建立收监执行和联合追逃制度、建立链条式检察监督制度、建立信息数据共享交换制度等几个方面做出了可操作性的规定,对于进一步理顺宣城市各级公检法司部门在社区矫正衔接配合中的工作职责、实现非监禁刑执行与社区矫正的“无缝”衔接具有重大意义。
《意见》的出台将进一步规范该市法院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更好地延伸审判服务职能。根据《意见》,法院应当加强社区影响评估工作,对于拟适用社区矫正被告人,事前核实被告人的居住地,并根据需要及时委托县(市、区)司法行政机关进行社区影响调查评估;规范社区矫正评估意见的采信,必要时由委托评估方组织当庭质证,并将采信结果及时书面告知相关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开庭前通知被告人确定的监管人到场,被告人当庭签署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法官对被告人或罪犯进行庭审教育,告知其犯罪行为的危害性、接受社区矫正的程序及应当遵守的规定等;对未被羁押的罪犯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书面通知其居住地县(市、区)社区矫正机构派员到庭办理交接手续。
本文来源: 法院
06.08.2015 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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