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出台实施意见 将为农村承包土地“上户口”

20.05.2015  03:26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了《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以十九条实施意见规范我省农村土地即承包耕地的流转,严禁在流转农地上建设或变相建设度假村、高尔夫球场、别墅、私人会所等。

  根据要求,各地要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为契机,全面清理二轮土地承包合同,按照完善后的土地承包合同和新建立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依法颁发权属证书,强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保护,为推进土地流转、调处土地纠纷、完善补贴政策、进行征地补偿和抵押担保提供重要依据。根据计划,到2016年底,建立健全省市县乡互联互通的四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信息管理应用平台。实施意见明确,严禁将确权登记实测后多出原承包地的面积收归集体,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扶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