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佛教协会制定出台《安徽省佛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工作常态化实施办法》

04.02.2017  17:08

 

 

为进一步规范佛教教职人员队伍管理,推进佛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工作,实现资格认定工作常态化,探索建立教职人员认定长效管理机制,近日,省佛教协会在省宗教局的指导下,制定出台了《安徽省佛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工作常态化实施办法》,并通过省宗教局转发到各市、直管县宗教工作部门。

 

该办法从三个方面对教职人员认定工作进行了规范,一是规范了认定程序,主要包括资格申请、资格报送、资格审核、资格认定等不同阶段。二是规范了认定时间,一年两次,上半年为六月份、下半年为十月份。三是规范了认定条件,主要包括爱国爱教、遵纪守法等7个条件。

 

该办法的出台,将推动我省佛教教职人员认定工作,实现常态化管理。下一步,省宗教局将指导省佛协、各市宗教工作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在认定工作常态化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佛教教职人员备案工作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