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出台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工作的意见

01.03.2017  18:06

日前,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培育发展新动能,增强经济新动力,促进公共科技供给,补齐科技创新短板,加快区域性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阜阳市委、市政府就加强科技创新工作提出了若干意见。该《意见》是一个统筹推动全市创新驱动发展的总体性意见,旨在明确总体方向和目标,全面系统理清全市科技创新工作的基本思路,聚焦难点,推动创新发展。

意见》提出要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建立健全技术、平台、金融、政策四大创新支撑体系,全面推进创新改革试验,紧紧围绕建设区域性科技创新中心的总体目标,坚持以创新发展为核心,坚持以协调发展为方向,坚持以绿色发展为理念,坚持以开放发展为动力,坚持以共享发展为根本,全力推动阜阳创新发展、转型发展。

意见》提出未来5年内,全市科技创新能力明显提升、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明显强化、科技成果转化步伐明显加快、科技创新人才明显聚集、创新创业环境明显优化,引领发展能力明显增强,主要科技创新指标力争赶上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全社会崇尚创新创业良好氛围逐步形成,区域性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扎实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其中全社会研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3%;全市高新技术企业规模和总量快速增长,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的比重稳步提升;新增国家级研发平台1-2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35%以上建有研发机构;专利申请和授权量年均增长20%以上,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3.5件,力争每个关键创新指标能赶上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关于强化产业创新,《意见》提出要推进产业融合创新发展,着眼构建创新型现代产业支撑体系,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行动计划,推进新兴产业与传统产业融合发展,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发展,生物技术、现代装备技术、信息技术和现代农业融合发展,加快惠及民生的科技创新。

关于创新载体建设,《意见》提出平台是创新的基础,是创新支撑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针对我市创新平台规模小、层次低、创新能力弱等问题,提出要建设各具特色的科技创新集聚区。加快县域科技进步、创新平台建设及支持建设众创空间和科技企业孵化器等措施,强化我市创新基础。

关于创新主体培育,《意见》提出积极培育各类创新主体,组织开展市级民营科技型企业、创新型企业认定。鼓励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投入、实施科技“小巨人”企业成长计划、加快培育壮大自主品牌、实施市级重大科技专项等措施,目的在于进一步促进创新创业。

关于推进成果转化,《意见》提出加大成果转化扶持力度、落实成果转化激励政策、推动产学研协助创新、加大科技奖励力度、提升知识产权综合效能等政策措施,目的是促进科技与经济进一步结合,着力解决“纸变钱”的问题。

关于强化要素保障,《意见》提出围绕系统推进技术、平台、金融、政策四大创新支撑体系建设,提出要补齐政策短板、畅通准入渠道、强化金融支持等措施。在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方面,提出要设立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和天使投资基金,建立普惠制的科技创新券制度等。

关于人才引进培养政策,《意见》提出人才是创新的根本,只有人才政策实现新的突破,阜阳才能真正成为区域性科技创新中心。提出了实行更具竞争力的人才引进制度、高层次人才团队引进、大力引进创新创业人才及实施高技能人才培训过程等措施。
关于优化科技创新环境,《意见》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统筹实施、部门分工协作、社会共同参与的科技创新工作机制。提出成立市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和创新办公室,创新办设在市科技局,统筹协调科技创新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督促各部门实施、落实各项工作分工。组建科技创新专家咨询委员会,落实经常性科技创新工作议事协调制度。

意见》总体体现了聚焦发展、创新务实、强化激励的要求。为使《意见》落到实处,市财政局、市科技局起草了《阜阳市实施双轮驱动战略促进创新创业人才发展政策》,建立“阜阳市实施双轮驱动战略促进创新创业人才发展资金”,作为配套文件同时出台。下一步,市科技局还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系列配套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任务举措、细化规则办法,确保《意见》切实发挥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