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教育工委、省侨联党组联合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全省高校侨联工作的意见》

10.09.2018  16:37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好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侨联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侨联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贯彻落实 “地方侨联+高校侨联+校友会”工作模式,充分发挥侨联组织独特作用,进一步做好新时代高校侨联工作,近日,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安徽省侨联党组联合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全省高校侨联工作的意见》。

意见》指出,做好新时代高校侨联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以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为目标,高举爱国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深化党建带侨建,坚持国内海外工作并重、老侨新侨工作并重,深化拓展海外工作、拓展新侨工作,紧密团结全省高校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奋力开创全省侨联工作新局面,为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建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侨界智慧和力量。《意见》同时强调,加强新时代高校侨联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必然要求,是助推高校事业创新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服务美好安徽建设的时代要求,是全面深入推进侨联改革的具体体现。

意见》要求,要切实加强新时代高校侨联组织建设,建立健全高校侨联组织,高校党委要高度重视侨联工作,注重侨联领导班子建设,选优配强侨联领导班子,打造专职、兼职、挂职相结合的侨联干部队伍。按照“有组织、有队伍、有经费、有阵地、有活动”的要求,支持侨联切实履行职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根据《中国侨联章程》要求,任期届满的要按时完成换届工作;尚未成立侨联组织的,要在校党委领导下完成筹备工作,并适时召开代表大会。高校侨联成立工作在2019年4月底前完成。并明确指出,高校侨联在校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与高校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同等待遇。高校侨联成立后,按照《中国侨联章程》规定独立自主开展工作,接受上一级侨联的业务指导,并加强与所在地侨联交流、互动,形成整体合力。

意见》强调,要充分发挥高校侨联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中的独特作用,在政治引领、坚定方向中发挥独特作用,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发挥独特作用,要在联系群众、“建家当友”中发挥独特作用。省侨联党组、省委教育工委将按照中央、省委关于群团改革和侨联改革要求,定期研究、解决新时代高校侨联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建议,确保中央和省委精神得到全面贯彻落实。高校党委要把新时代侨联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基层组织建设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推进,使“党建带侨建”更有力度、更有保障;要明确一位党委负责同志分管侨联工作,定期听取侨联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侨联工作中的重要问题,保障高校侨联组织按章程独立自主开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