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

21.10.2015  11:39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4]15号)和省“两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5]33号)文件精神,黄山市委市政府经过充分调研论证、结合本地工作实际,于2015年10月13日制定出台黄山市《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

      作为新形势下黄山市档案事业发展的的纲领性文件,《意见》从档案管理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能力、资源体系建设、资源共建共享、拓展服务领域、现代化建设、领导体制机制、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意见》的出台将对为黄山市档案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对推动黄山档案事业科学发展、加快建设档案强市产生重要而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