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其不意捉老赖,足额收取赔偿款

05.08.2015  23:17
 

  安徽法院网讯    2015年7月31日中午,金寨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的法官们赶赴桃岭乡将正在午睡的“老赖”刘某拘留,进而执结一起义务帮工人受害责任纠纷案件。

  2013年3月7日,刘某打电话邀请同村好友李某帮助自己维修柴房,在维修过程中李某不慎从梯子上摔下,刘某将其送至医院治疗并支付医药费。李某在出院后向刘某索要赔偿未果,诉至金寨县人民法院。法院认定李某的行为构成义务帮工,并依法判令刘某给付李某赔偿款16200元。刘某上诉至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该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15年11月,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刘某先以各种理由推诿搪塞,后与执行法官们打起“游击战”,直至法院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成为“榜上有名”的老赖,他仍然执迷不悟。执行法官们在多次向刘某催缴案款无果后组成合议庭进行评议,最终决定对刘某采取拘留措施。可是刘某以早出晚归、四处流窜等方式刻意躲避执行,执行法官们决定利用午休时间出其不意的对其采取强制措施。7月31日中午,执行法官们冒着炎炎烈日赶赴桃岭乡,将正在午睡的刘某拘留。刘某在拘留所里接受了批评教育,最终认识到自己的错误。8月3日,刘某家人主动到法院缴纳足额的赔偿款,这起义务帮工人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得到了圆满的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