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被确定为省“救急难”工作试点县
13.11.2014 16:33
本文来源: 安徽省民政厅
日前,省民政厅下发《安徽省民政厅关于确定“救急难”工作试点单位的通知》(民社救函〔2014〕440号),确定2市8县(区)作为全省“救急难”工作试点单位,凤阳县成为试点单位之一。
为确保试点成功,该县坚持“保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方针,迅速成立“救急难”工作领导小组,并出台了《凤阳县开展“救急难”工作实施办法》,逐步建立“救急难”对象主动发现机制,实现“三级联动”信息逐级报送机制,及时了解、掌握、核实居民“急难”情况;建立“一门受理,协调办理”的“救急难”快速响应机制,在街(乡镇)设立统一的社会救助申请受理窗口,方便群众求助;建立“救急难”工作“首问负责制”,明确职责和办理时限;建立“分流转办”工作制度,规范分办、转办流程,及时将“救急难”工作分派到位;建立督查督办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各办理环节的责任人和工作要求,明确责任追究范围,加大“救急难”工作责任追究力度;建立绩效评估机制,通过定期评估,及时调整和完善各项救助政策,探索建立“救急难”长效工作机制。同时,该县民政局开通了社会救助热线电话并向社会公布。
通过开展“救急难”试点工作,该县着力编织好让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的安全网,兜住民生底线。目前,全县已先后为52人办理城乡低保、临时救助等“救急难”事项。
上报单位:凤阳县民政局
信息作者:李方
本文来源: 安徽省民政厅
13.11.2014 1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