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百余女子落入瘦身圈套 老板卷钱跑路

30.05.2014  10:57

  如何减肥是多数女性最关注的话题。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女性渴望瘦身的心理,打着“无效退款”旗号,设置消费陷阱,以欺诈手段牟取暴利。

  近日,凤阳县警方接到多名群众报案,称她们在凤阳县“美人坊”健身品牌加盟店,每人交纳5880元办理一张“终身卡”后,短短几个月老板就玩起“跑路”,百余人受骗。

  案情回放:承诺半天瘦两斤

  据了解,这家所谓“健身品牌加盟店”,设在凤阳县府城镇十八桥街道。一间20多平米的出租屋内,摆放3张简易按摩床,有2名员工。

  2013年8月以来,当地多名爱美女性,通过传单或经亲友介绍,每人花费5880元,在该店办理一张“终身卡”,并与老板“李敏”签订“无效退款”协议。协议承诺:不打针、不吃药、不用外用药、不用仪器、不需要配合产品,包掉秤,不反弹,纯粹技师独特手法,12小时最少减2斤以上……

  可是,她们接受多次服务后,均无明显减肥效果。2013年12月中旬,“李敏”以冬季人体代谢缓慢,不适合减肥瘦身为由,告知歇业2个月。然而直到今年4月,没见她开门营业。5月初,该店门上贴出招租告示,大家一打听才知道“老板跑了”。

  欺诈手法:暗藏玄机的协议

  凤阳警方迅速介入,发现有100多人在该店办卡,涉案金额数十万元。此外,这家所谓的“健身品牌加盟店”,根本未经登记核准,并无从业资质,与受害人签订协议的“李敏”也是假名。

  “李敏”与受害人签署的无效退款协议书上,只有甲乙双方姓名、电话,没有印章、身份证号、签订协议日期。不难看出,这份协议暗藏玄机,“李敏”从一开始就为自己留下退路,便于逃避责任。

  该协议称,若乙方不配合,不听从技师指导,减肥不理想属乙方责任,甲方不予退款。而协议对技师如何指导乙方却没有实质内容,一旦引起纠纷,经营者则以乙方不配合、不听从指导为由逃避责任。

  此外,受害人在交费时没有索要发票,甚至连收据都没要,造成日后维权困难。

  民警提示:自我防范很重要

  目前,美容院、减肥店市场准入门槛较低,行业鱼龙混杂、无序竞争,缺乏必要的法规制约。因此,消费者的自我防范意识尤为重要。

  消费者在接受服务前要进行考察,看清其是否有相关行政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交费时,应索要正规发票。签订合同或协议时,应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一旦发生纠纷有利于维权。(滁州在线• 皖东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