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不断加强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工作
为认真落实《凤阳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文件精神,安徽省凤阳县进一步强化监管力度,全面开展城乡居民低保专项整治工作,加强低保动态管理,确保“应退尽退,应保尽保”要求落到实处。
一是规范程序,严格执行听证制度。严格按照救助家庭申请、乡镇调查、民政抽查(召开听证会)、民主评议、三榜公示、按户施保、分类施保开展审批工作。实行审批、审核听证制度,从制度上规避优亲厚友现象。做好听证前家访、邻里走访、家庭收入核实工作,严格履行听证程序,各种听证记录详细,有责任人签字。
二是严格审查,增强低保待遇透明度。坚持低保对象按月申请、低保证年检、民主监督、定期核查等制度。通过定期核查,使低保对象有进有出,低保金发放做到随家庭人员、收入变化及时调整。制作全县统一的固定公示栏,在每个村(社区)显眼的位置将城乡低保对象公示到村组,公示内容真实详细,进一步提高了低保的透明度。
三是入户核查,促进低保规范管理。积极组织村组、社区对城乡低保对象开展自查自评,对已保家庭进行入户抽查核实,对符合低保条件的继续保留,不符合条件的清出,需调整的及时调整,对家庭困难符合低保条件的及时纳入保障。
四是接受监督,加大举报查处力度。该县低保办、乡镇(街道办)和各社区设立了举报电话和举报箱,随时接受群众监督,打造阳光低保,让群众放心。实行信访和举报件限时办理,对受理群众举报案件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
截至目前,该县共退出城乡低保1166人,其中“人情保”、“错保”6人;新增城乡低保户1620人,其中通过“救急难”发现机制审批48人,切实做到了低保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及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则退,获得群众的一致好评。
上报单位:凤阳县民政局
信息作者:程家全 李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