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男子半夜翻窗入室强奸他人妻子未遂 获刑1年9个月

28.01.2015  19:56

“色字头上一把刀”,淮南市凤台县一村民姜某觊觎他人妻子,趁其丈夫外出打工之机,夜半三更,翻窗入室,意图不轨。近日,凤台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强奸案件。

去年10月9日凌晨2时左右,夜深人静,凤台村民胡某家走廊下的电源开关被关掉,院子里闪过了一个黑影,这个黑影正是同村的村民姜某,姜某来到了西侧后墙的窗户下,用钳子将窗户上的钢筋剪断,翻进了屋内,用手掐住正在熟睡的胡某的脖子欲与其发生性关系。惊醒的胡某拼命挣扎反抗,大声呼救,吵醒了在一边睡觉的孩子,受到惊吓的孩子也开始扯开嗓门哭嚎。姜某见状怕惊动邻居只得作罢,并在胡某的哀求下离开。此后,胡某将那晚发生的事告诉了自己的公公婆婆,老人心里也是七上八下,就让儿媳带着孙儿搬来和自己同住。

强奸未遂的姜某第一次没有偷着腥,心里很是不甘,为了能有机会再次下手,姜某将写好的一封恐吓信塞在了胡某的公婆家门口,以他人的口吻威胁胡某不要将当晚的事泄露出去,并劝其搬回自己的住处,否则还会有后续的事情发生。胡某将信读给了自己的公婆听,老人害怕儿子在外打工,家中无人依靠,只得到派出所报了警,在恐吓信的线索下,民警很快就找到了姜某。

法院在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姜某违背妇女意志,采用暴力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构成强奸罪,犯罪过程中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系犯罪未遂,依法予以减轻处罚,且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为从轻情节。法院依法判决姜某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文中人物为化名)(通讯员 淮南市凤台县人民法院 李旭东 严翠)

原标题:翻窗入室强奸他人妻 凤台男子获刑一年九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