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查询、快冻结、快扣划” 劳动者合法权益获实现

18.12.2015  18:26
 

  安徽法院网讯  近日,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快速执结一起重大健康权纠纷执行案件,伤残劳动者杨某(伤残鉴定为一级)的合法权益得以迅速实现,在立案后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杨某拿到了全部赔偿款,共计664837.44元。

  2013年3月3日,杨某受雇于我市某公司规划大楼建设工地送水泥,该工地由某建设集团公司承建。在卸水泥过程中,由于一楼电梯间光线较暗,杨某不慎从一楼电梯口摔下至负一层电梯井内,随后杨某被送往医院急救。经鉴定,杨某高处坠落致失血性休克、腰椎体压缩粉碎性骨折半截瘫,评定为一级伤残。后杨某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依法判决某建设集团公司赔偿杨某因该起纠纷所造成的的损失共计664837.44元。判决生效后,某建设集团公司并未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杨某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立案之后,迎江法院执行庭高度重视。在该案执行过程中,恰逢迎江法院全国“总对总”查控系统开通,执行法官及时将被执行人某建设集团公司报“总对总”查控系统查询,通过查询发现被执行人某建设集团公司有多个银行账户且均有存款(开户行均在外省城市),执行法官第一时间通过查控冻结了其中一个有足够存款的账户。在顺利将账户冻结后,执行法官立即前往被冻结账户的开户行,成功扣划全部案款。在案款顺利执行之后,及时为申请执行人杨某办理了退款手续,高效的执行效率切实维护了申请执行人杨某的合法权益。近年来,迎江法院执行庭一直注重提高执行干警的服务意识、群众意识、奉献意识,始终坚持多措并举,把提高案件执行效率作为首要目标,有效地保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