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冲动家暴妻子 人身保护令力维权

15.11.2016  21:33
 

  安徽法院网讯  2016年11月11日上午,萧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与主审法官一起驱车来到萧县某中学,在校方的协助下,对该校教职工李某送达人身安全保护令。

  当事人李某与吴某是结婚二十多年的老夫妻,平时感情融洽,只是李某不善于沟通,吴某因为李某在今年8月底实施家暴而离家出走,后起诉离婚,并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经审理后查明,事情缘起李某认为其妻子与一名男性舞伴痴迷双人舞,影响了夫妻感情,于是李某选择用暴力来发泄心中的怨恨,导致矛盾激化。法官从情与法的角度对李某进行了耐心细致的批评教育,并告知其行为的法律后果。李某在法官的劝导下表示了忏悔,并保证今后决不再实施家暴,将好好对待妻子。

  据悉,自《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以来,萧县法院不断加强宣传力度,在2015年10月份率先发出了宿州市第一张人身保护令,社会效果良好。此次萧县法院再次使用人身保护令,有力的保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也使得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可以拿起法律武器对抗家庭暴力,捍卫自己的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