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再降农民进城门槛 购房首付比例可低于市民
中安在线讯 据新安晚报报道,昨天,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关于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若干政策的通知”显示,我省“十三五”期间农业转移人口计划落户数为703.6万人,2016年完成127.8万人,2017至2020年还需完成500多万人。为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我省将全面放开除合肥以外其他所有城市的落户限制,同时鼓励合肥进一步放宽落户条件。对于进城购房的农民,银行也要加大信贷支持,最低首付款比例将不高于城镇居民。
落户门槛:除合肥外所有城市 全面放开限制
根据“通知”,我省将全面放开除合肥以外其他所有城市落户限制。同时,鼓励合肥市进一步放宽落户条件。
据悉,对于已在合肥城区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等,均可以申请落户;对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入合肥市城区的人口、在城区就业居住3年以上或缴纳社保1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新生代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合理放宽落户条件。
到2020年,确保全省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35%以上。各市政府要担负起主体责任,确保目标任务落到实处,2017至2020年,全省农业转移人口累计落户587.6万人。
购房支持:农民购房首付比例 低于城镇居民
随着进城落户限制的解除,会有越来越多的农民进城购房。通知提出加大对进城购房农民的金融支持力度,将稳定就业的进城农民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进城农民购房的信贷支持,最低首付款比例不高于城镇居民。
同时,支持合肥市推进住房租赁试点城市建设,加快发展专业化住房租赁市场,加大租赁住房供应力度,赋予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学等公共服务权益,凡是具有合肥市城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监护人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以监护人租赁房屋所在地作为唯一居住地且房屋租赁合同经登记备案的,由居住地所在县区级教育主管部门安排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到2020年,全省农民工随迁子女城镇义务教育覆盖率达到99%以上。
配套保障:农民工纳入养老保
险及医疗保险
在推进新型城镇化过程中,我省将进一步完善农业转移人口社会保障体系。
通知明确,将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持农民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困难的农民工可按照当地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到2020年,城镇常住人口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分别达到95%、96%以上。同时,加强对农业转移人口的职业技能培训。加快建设5个省级示范性公共实训基地、500个共享型省级示范实训基地、70个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实训基地、200个省级“名师工作坊”、190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每年培训农业转移人口不低于100万人次。到2020年,全省城镇失业人员、农民工、新成长劳动力接受免费或补贴性就业技能培训覆盖率达到95%以上。
城镇建设:全省培育80个左 右特色小城镇
通知还提出培育发展一批新生中小城镇。有序启动县改市、县改区工作,增强中心集镇的人口集聚功能,积极培育镇区人口达10万以上的特大镇。据悉,我省将选择产业基础较好、生态环境优良、文化积淀深厚的小城镇进行重点培育,形成80个左右具有徽风皖韵、凸显专精美活的生态宜居型特色小城镇。坚持把特色小镇作为新型城镇化的有效载体,培育建设80个左右省级特色小镇,安排特色小镇建设专项资金,采取“借转补”和“以奖代补”相结合的方式对特色小镇予以扶持。(记者 姚一鸣)
原标题:安徽再降农民进城门槛 购房首付比例可低于市民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姚一鸣 编辑:许梦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