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被拖欠 法院主动帮助维权

10.02.2018  12:41

    安徽新闻网(www.ahnews.org)讯:芦某、张某、王某等三人原在许某承建的马鞍山市和县姥桥镇某市场的工地上做工,但许某一直拖欠三人工资不结,只向芦某等三人出具了欠条。该工程临近竣工时,芦某三人多次向许某讨要工资,许某始终拒不支付。万般无奈之下,芦某三人于2月4日上午到姥桥镇政府寻求帮助。

  和县法院郑蒲港新区人民法庭庭长殷宝林得知此事后,当即赶赴镇政府协助解决纠纷。了解事情原委后,殷宝林从该纠纷的社会影响和农民工的实际困难考虑,认为若不及时处理好纠纷,极易导致矛盾加剧,造成更为严重的后果。因此,殷宝林主动提出组织双方进行诉前调解,并立即电话通知许某到法庭调解,并在电话中向其讲解有关法律法规,释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法律后果,许某最终表示愿意到法庭参加诉前调解。

  当日下午,殷宝林组织芦某三人和许某进行“背靠背”式调解。经过殷宝林的努力,芦某三人与许某于2月6日达成调解协议,许某当庭支付芦某三人部分工资款,并承诺余款于工程结束后一次性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