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一卡通”专用账户 遏制欠薪顽疾

21.07.2015  17:28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有效遏制建设领域欠薪顽疾,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根据《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安徽省工资支付规定》、《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近日,经宿州市市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出台《办法》决定建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一卡通”专用账户,率先在全省建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

办法》规定,凡是在宿州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建设项目(含在建、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工程项目总承包单位均应在市区范围内的 银行 ,以项目为单位建设农民工工资支付“一卡通”专用账户,用于存取施工项目工资性工程款。农民工工资发放采用实名制,各施工企业必须为农民工办理工资卡。

办法》要求,各在建项目应在本通知下发后20个工作日内,新开工项目在开工前10个工作日内,总承包单位与开户银行签署《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托管协议》。专户资金由总承包单位、设立专户的银行共同监管。总承包单位对农民工工资明细的真实性负总责,发包人必须按时将工程性工程款打入专用账户,委托银行必须根据委托协议将农民工工资按时打入农民工银行卡。

办法》规定,如有项目发生农民工工资拖欠且处置不力或恶意少报农民工人数和工资数额的,由管理办公室予以通报批评,并在市相关媒体予以曝光;连续出现两次的,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责令项目停工整改,直至工资性工程款拨付到位;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记入市建设行业“黑名单”,限制其参与本市工程项目承包竞标活动。(通讯员 马全民)

原标题:安徽宿州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一卡通”

(实习编辑 苏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