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心呵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省司法厅法援工作处获国务院表彰[安徽法制报]

05.02.2016  12:08

本报讯    2月1日,国务院举行“全国优秀农民工”和“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表彰大会,省司法厅法律援助工作处被国务院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表彰为“全国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据悉,这是2008年以来国务院开展的第二次“全国优秀农民工”和“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评选表彰活动。

近年来,我省一直把农民工作为法律援助的重点群体,致力保障和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全省动员连续6年开展专项维权行动,每年春节前后是农民工集中返乡和外出务工时节,利用这一规律,从2010年开始,我省每年统一策划一个主题,如“牵手农民工温暖在冬季”、“维权路上我们与你同行”等,周期性、集中、同步开展农民工法律援助专项维权行动。 6年来,全省法律援助机构累计解答农民工法律咨询69万次,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77202件。多方联合帮农民工解决讨薪问题,省司法厅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共同建立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法律援助协作联动机制,全省法律援助机构加强与工会、工商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维权合力。

广布网络让农民工均等享受法律援助基本公共服务。针对农民工群体人数众多、居住分散、流动性强的特点,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组织网络体系,和四级贯通、内外互联的信息网络体系,从法律援助的申请受理、审查指派、结案归档,到经费发放,全流程实现网上办理。方便快捷在热情服务中润法无声。全省法律援助机构为农民工开辟“绿色通道”,凡因追讨欠薪或工伤等农民工维权纠纷申请法律援助的,一律免予经济困难状况审查;对信访部门转来的农民工案件,直接指派人员办理。

据统计,“十二五”期间,全省共为92810名农民工提供了法律援助,其中办理讨薪案件55389件,为农民工讨薪接近10亿元。 (都勇  记者周莹莹)

稿件来源:2016年2月4日安徽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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