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农民工可通过微博申请法律援助[中安在线]
中安在线讯 11月11日,安徽省司法厅下发通知,决定在全省统一开展“弘扬宪法精神,法律援助与农民工同行”活动,要求全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从2014年12月4日至2015年3月6日,集中近三个月时间开展农民工法律援助专项维权行动。农民工只要轻轻滑动手指,就可通过司法厅的政务微博申请法律援助。
此次活动的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法律援助与农民工同行”,旨在通过开展农民工法律援助维权活动,弘扬法治精神,促进法律援助工作,积极引导广大农民工理性维权、合法维权、科学维权,学会运用法律援助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全社会形成理解、关心、尊重和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与往年两个月的活动期间不同,此次活动的启动时间提前到2014年12月4日国家宪法日。从这一天开始,到2015年3月6日(农历正月十六)结束,为期近三个月。12月4日上午,全省各市在当地的火车站或汽车站广场统一举行启动仪式并开展法律援助咨询活动;2015年3月6日(农历正月十六),各市在当地农民工相对集中的场所举行为返城务工人员送法和义务咨询活动。
在三个月的时间里,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将开展多种形式的送法宣传活动,为农民工发放维权知识手册,举办农民工法制讲座,向社会公布农民工法律咨询热线电话;各法律援助机构和农民工维权工作站将及时受理农民工法律援助申请,集中力量优先办理农民工案件。
为更好地发挥新兴媒体联通社会、服务为民的作用,安徽省司法厅实行线上线下联动,省厅政务微博将启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专项行动,农民工可通过微博提出诉求,方便快捷地申请法律援助;接受申请后,省司法厅将指派援助律师或与媒体联合行动,共同做好农民工的维权。(彭继友 记者 汪乔)
新闻背景: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将每年的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农民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其合法权益天然地来自宪法规定。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要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扩大援助范围,保证人民群众在遇到法律问题或者权利受到侵害时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
岁末年初,大量农民工集中返乡和外出务工,是帮农民工讨薪,为农民工维权的最佳时期。安徽省司法厅决定在此期间开展全省统一的农民工法律援助维权活动,既是保障和维护广大农民工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也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
稿件来源:2014年11月12日中安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