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亟需纳入住房保障范围

01.05.2015  12:34

      最近,民建合肥市委一项关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调查显示,住房价格高,农民工买不起房,是阻碍农业转移人口成为城镇居民最重要的原因,呼吁尽快将进城务工农民纳入住房保障范围。

  据调查,农业转移人口愿意进城落户成为城市居民的占47.6%、不愿意的占35.1%、无所谓的占17.3%;愿意进城落户的原因依次为(多项选择):城市就业岗位多(占73.1%)、教育条件好(占66.9%)、医疗条件好(占63.4%)、社会养老完善(占51.4%);希望在省会城市落户的占41.1%、在县城落户的占27.4%、在其他市落户的占26.8%、在外省落户的占4.0%。不愿意进城落户的原因主要有(多项选择):城市房价高(占70.2%)、就业比较难(占38.8%)、空气质量差(占37.2%)、农村养家活口比较容易(占34.7%)、农村自然环境好(占34.7%)。

  民建合肥市委认为,房地产问题说到底是经济发展方式问题,只要政府主导型、投资拉动型经济发展方式不改变,地方政府土地财政就不会改变,住房价格过快上涨的势头就不会减弱,对绝大多数农业转移人口来说,进城落户的目标就难以实现。地方政府必须下定决心,把进城务工农民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以此作为新型城镇化的切入点,对新就业农民工,以较低租金提供公共租赁住房或发放租房补贴,解决他们阶段性住房困难。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但可以开展试点,鼓励本县(市)辖区内农民以宅基地换购城镇住房。

( 来源:中安在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