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商局开展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年报培训

01.01.2015  01:15

  12月13日至15日,省工商局为全省538家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进行了年度报告的培训工作。此次培训省财政厅、省农委还分别讲解了财政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政策、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行监测等有关促进合作社规范化发展的内容。

  长期以来,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工商部门只有登记注册,不需要年度检验。随着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不断推进,这一局面将被打破,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制度将于2015年1月1日开始执行。

  培训班上,省局个私处吴瑞卿同志为538家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介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四大特点和五大亮点,解读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详细讲解了家庭农场年报区别对待的方式方法,课间课后又进行了答疑解惑,培训班上互动热烈,既井然又活跃。

  通过对省级示范社的培训,不仅宣传了法律法规,而且让农村新型经营主体主要负责人知晓了自身信息公示义务的效用,掌握了信息公示的途径,了解了错误公示或者不公示的罚则。此次培训,有效推动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制度的顺利展开。

  截止到11月底,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注册51080户,家庭农场16680户;今年新登记数分别为9279户和9375户,较上年底分别增长22%、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