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不收取管网配套费
09.09.2015 17:26
本文来源: 中安在线
中安在线9月9日讯 记者从安徽省物价局获悉,为加强我省农村自来水价格管理,省物价局、水利厅近日印发《关于完善农村自来水价格管理的指导意见》,对水价制度、关于管网配套及入户工程费用、关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用电价格等进行明确。根据《指导意见》,农村自来水价格实行“两部制”水价或“单一制”水价,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居民分户计量水表入户费用,每户不超过300元。
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是一项社会关注、群众期盼的民生工程。《指导意见》明确,农村自来水价格的制定,应充分考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公益性质,工程所在地的乡镇政府应承担公共服务责任。
农村自来水价格管理权限属县(市、区)政府。农村自来水价格实行“两部制”水价或“单一制”水价。水价难以满足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维护需要的,由县、乡(镇)财政补助,确保水厂正常安全运行。
社会投资建设的农村供水工程,应按价格部门核定的标准,向用户收取管网配套费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干支管网至居民分户计量水表部分由国家投资建设,供水企业不得再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内的农村居民收取管网配套费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居民分户计量水表以下入户部分费用可由用户负担,价格部门按照补偿成本的原则,从严核定,按当前物价水平,每户不应超过300元。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其执行范围为:我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范围内的供水工程。
本文来源: 中安在线
09.09.2015 17:26
【70年安徽礼赞】聚力促发展 依法筑和谐
国家要走向现代化,必须走向法治化。中安在线
省红十字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征求意见邮箱
根据我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红十字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