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召开农村老拖拉机手工龄补助发放工作交流会

24.03.2016  20:01

      为严格贯彻省农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安徽省农村老拖拉机手身份和工龄认定及补助发放实施细则》及省农机局有关会议精神,稳步推进全市农村老拖拉机手(尤其是无物证的)工龄补助认定发放工作,3月22日,芜湖市农机局召开全市政策范围内老拖拉机手工龄补助发放工作交流会。

        会议集中学习了《安徽省政策范围内无物证农村老拖拉机手身份和工龄认定工作细则》,针对全市农村老拖拉机手工龄补助发放工作相关政策操作中有关具体注意事项,进行详细的政策解读;南陵县农机局围绕如何开展好政策范围内农村老拖拉机手工龄补助发放工作做了典型发言;各县区农机局(站)、区农委(农水局)、大桥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进行了多方交流、探讨,并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   

        会上,市农机局局长李菲要求各县区,一要吃透文件精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政策主体责任;二要强化培训,严格落实政策操作程序,严格规范认证的程序方法、证人的资格条件、公示的方式时间、证言的法律责任等方面,依法依规做好无物证人员认定工作,从而确保政策落实的严肃性、认证严谨性、结果公正性;三要强化政策宣传引导,通过走访、调查、座谈等形式,全面了解摸清各农机站的历史状况及人员变动情况,对历年来政策范围内的无物证农村老拖拉机手进行梳理审核,做好基础性工作,确保安全稳定。

        各县、区分管负责人及具体经办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