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局开展农村统计调查数据质量检查工作

19.07.2016  21:08

近日,滁州市统计局印发《关于开展全市农村统计调查数据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滁统办〔2016〕38号),部署开展农村统计调查数据质量检查工作。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通知》指出,开展农村统计调查数据质量检查是加强农村统计调查基础、提高数据质量的重要抓手,是防范和遏制农村统计数据弄虚作假的有力举措,是做好三农普前期热身的有效手段,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合理安排人员,认真组织好、协调好、检查好、整改好,确保查出问题、改出成效。

二是明确检查范围。《通知》明确,此次检查将对县(市、区)、乡镇、调查村、调查户的农村统计调查数据进行全面检查。同时对《农村统计调查数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以及基层业务规范化操作规程等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基层基础、规章制度建立和执行、数据处理和审核上报、数据评估、基础数据资料等以及农村统计数据是否存在弄虚作假等。

三是创新检查方式。《通知》要求,检查工作采取上下结合、分工负责、边查边改的方式进行。乡镇统计站和县(市、区)统计局对所辖各类农村统计调查对象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对发现问题和薄弱环节,边查边改、立行立改,确保自查出的问题不上交、不隐藏,及时整改到位。市统计局在各地自查的基础上,采取不打招呼的方式,随机抽选2个县级单位,对数据质量进行复查。

四是严明工作纪律。《通知》强调,要严格按照检查的范围、内容、办法和时间安排,扎实开展自查和复查。县级自查要全面进行,市级复查将针对各地的薄弱环节,重点对2013年至今的基层报表制度、基础台账、核定数据等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检查。对违反《统计法》等,蓄意造假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坚持“一案双查”,严肃处理,决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