黟县出台农村基层党建保障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19.05.2016 09:33
本文来源: 安徽省民政厅
为建立稳定的农村基层组织经费保障制度,确保农村基层党建扎实有效开展,近日,县委组织部、民政局等五部门联合下发《黟县农村基层党建保障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方案》规定,农村基层党建保障工程三年行动计划的目标任务是:一是落实村干部报酬待遇。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基本报酬,按照不低于当地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标准确定,同时为符合条件的村干部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及发放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二是规范村级组织基本运转经费。按照3000人以下的村5万元、3000—5000人的村7万元、5000人以上的村9万元的最低标准落实村级组织基本运转经费,其中用于服务群众专项支出不得低于基本运转经费的50%。三是推进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全面达标。从2016年起,结合农村社区建设,每年新建或改扩建若干个场所狭小、为民服务大厅低于40㎡、党员活动室人均低于1.2㎡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对完成新建或改扩建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采取县乡统筹方式给予一定补助。
《方案》还对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减轻村级组织负担及工作的组织领导、推进措施、督查考核等方面进行了要求。
上报单位:黟县民政局 |
信息作者:唐建华 |
本文来源: 安徽省民政厅
19.05.2016 0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