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转发全国总社关于参与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
供发合【2015】9号
各市供销社,广德、宿松县供销社:
现将《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发挥供销合作社优势参与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供销合字〔2015〕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全省系统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参与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经济发展新常态、顺应农业农村发展新形势作出的重大部署。各级供销社要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大意义,自觉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总社和省社的意见要求上来;要把参与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作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重要工作,积极谋划,切实推进,认真抓紧抓好。
二、突出重点,稳步推进
各级供销社要加快培育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重点依托系统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要与开展土地托管、提供社会化服务、发展“订单农业”相结合,正确处理好两者的关系,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因地制宜,因企施策,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服务现代农业发展的新路;要与发展实施农业、加强项目建设相结合,提高发展实施农业水平、提高项目建设质量,通过发展实施农业、开展项目运作,促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要在创新农村土地流转模式上下功夫,组织系统内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导农民依法采取转让、转包、互换、入股、出租或者抵押等方式流转农村土地。
三、加强领导,争取支持
各级供销社要把参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作为助农增收和统筹城乡发展的大事要事来抓,加强领导,科学谋划,稳妥实施。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加强与发改、财政、国土、农业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更多的资金和政策支持,进一步推进供销社参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工作。
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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