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委市政府将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市委农村社区建设规划
06.12.2016 20:31
本文来源: 司法厅
日前,亳州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亳办发〔2016〕13号),把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作为加强农村社区建设的十项重点任务之一,并专节提出要求。《意见》指出,要加快建设覆盖农村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农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提出了司法行政工作室的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普法宣传、特殊人群帮教、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等5项基本工作任务,并对司法行政工作室组织领导、工作保障和队伍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意见》的出台,进一步加强了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体平台建设,推进了规范运行,打通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在农村社区的“最后一公里”。
(亳州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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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2.2016 20: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