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1.74亿元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助力现代农业发展

05.05.2015  12:49
      今年,阜阳市获得首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742亿元,其中临泉县和太和县资金额较多,分别为3690万元和3380万元。本次资金规模比去年同期多7150万元,增幅高达70%,创历史新高。         按照《安徽省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要求,该市充分尊重购机者自主权,顺应市场化需求,进一步减少行政干预行为,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操作层面发生了较大变化。         一是 补贴政策相对稳定。过去省级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和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都是每年制定一次、调整一次,政策年年变化,不利于农民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了解。今年,为保持惠农政策稳定性,省级指导意见和县级实施方案都是一定三年,确保3年内农机补贴政策基本不变。         二是 补贴对象扩大。去年全市购机补贴实施对象为符合补贴条件的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农民合作社和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而今年补贴对象为纳入我市实施范围内,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个人包括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以及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其他居民;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以及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业企业等。         三是 补贴机具范围缩小。全省2015—2017年补贴机具种类范围由2014年88个品目压缩到50个品目,所有补贴机具实行全省统一的定额补贴标准。同时,省级指导意见指出,各县市区可结合当地农业发展需要和农机化发展实际,从全省确定的50个品目中,自主选择并确定当地补贴机具的种类范围。阜阳市各地均对机具补贴种类范围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压缩,其中,界首市缩减幅度最大,仅选取了11个机具品目进行补贴。         四是 突出补贴重点。为加快推进全市主要粮食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2015年一号文件精神,我市2015-2017年确定的重点补贴机具为:秸秆粉碎还田机、捡拾压捆机、深松机、免耕播种机、旋耕播种机、粮食烘干机、轮式拖拉机(80马力及以上)、玉米收获机械、谷物收获机械、水稻育插秧机械、喷杆式和风送式喷雾机等。为提高玉米等薄弱环节机械化水平,进一步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今年将对秸秆粉碎还田机、水稻育插秧机械和玉米收获机械等机具实行敞开补贴,做到应补尽补,实现普惠制。         此外,对于补贴金额低于3000元的农机具可以不列入补贴范围,具体情况由各县市区根据实际确定。         五是 加大监管力度。按照“谁办理、谁负责,谁核实、谁负责”的责任制度,市农机局与各县市区农机局签订了《阜阳市2015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责任书》,将责任明确到岗,落实到人。同时,市县两级农机部门还将对投诉集中、“三包”服务不到位、价格虚高、采取不正当竞争、虚假宣传、降低配置、以次充好、骗补套补等线索具体的投诉进行调查核实,视情况对违规企业采取约谈告诫、限期整改等措施,并将有关情况和进一步处理建议报省农机局。             目前,全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已经准备就绪,近期将全面展开。预计首批资金可补贴各类农业机械1万多台,受益购机者7000余户,拉动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投资4亿元,通过这批补贴资金的实施,将进一步优化全市农机装备结构、提升农机化作业能力和水平,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王跃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