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惠民生 金融支持结硕果
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加快推进农机化发展,对于提高农业装备水平、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拉动农村消费需求等具有重要意义。为了规范、廉洁、高效实施好这项重要的惠民政策,2014年我区在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行“全价购机、县级结算、直补到卡”购机补贴操作模式。全年完成购机补贴资金2.02亿元,购机总额达7.8亿元,带动农民直接投资5.78亿元,收益农户2.4万户。农机总动力达到800万千瓦,有力提升了我区农机装备水平和农机作业服务能力。
购机补贴操作模式的创新,对于明确县(区)政府的主体责任,形成立体监督的工作格局,彰显农民购机的主体权利,剥离管理部门的行政干预,保障干部和资金安全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也增加了农民购机筹款的难度。为此,农牧厅积极寻求金融支持,主动协调黄河农村商业银行作为合作伙伴,共同探索在农机购置补贴全新操作模式下,金融支农的工作机制,研究全价购机后农民筹款难度增加的解决方案。在认真研读购机补贴政策的有关规定,充分调研黄河银行系统历年发放农机购置贷款的基础上,按照“权属清晰、风险可控”的原则,大胆创新,量身打造特色鲜明的融资服务产品,解决购机农户、家庭农场、农机作业公司资金短缺困难。截至2014年11月末,黄河农村商业银行系统共发放各类农机贷款6161笔,余额34977.3万元。其中,发放农机购置贷款3341笔,余额24672.86万元;发放农机使用、维修贷款2494笔,余额7125.9万元;发放农机周转资金贷款249笔,687.11万元;发放农机经营贷款56笔,余额1013.63万元;发放农机销售、租赁贷款21笔,余额1477.5万元。有力地支持了我区农机化事业的发展。
一是明确合作协议。在农牧厅党组的指导下,农机局与黄河农村商业银行多次协商,反复沟通,形成共识,草拟了宁夏黄河农村商业银行支持我区农业机械化发展战略合作协议,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义务、贷款品种和利率等合作内容。据此协调县(区)农牧部门和黄河银行经营网点,开展互助合作。农牧部门向银行推荐购机主体,协助银行核实购机主体的信息与资料,做好农用机械抵押登记工作;黄河银行协调系统内各营业机构做好购机贷款的前期调查、发放与贷后管理工作,并向购机主体提供支付结算、电子银行、个人理财等金融服务。
二是制定农机专项贷款产品。根据购机主体及资金需求的差异,创新推出了四种贷款产品。农业机械按揭贷款,采取“农机经销商担保+农机具抵押”形式,面向贷款金额大、期限长的购机者,贷款金额最多可贷全价机具的60%,贷款期限最长36个月,可实现分期还款。个人(企业)抵(质)押贷款。用于单个购机农户、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作业公司,提供足值、有效、易变现的土地经营权、房产、大型机械设备作抵押,或存单、国库券等有效单证作为质押信贷。农户联保贷款。用于自然人购机者,由黄河银行系统各机构认可的有担保能力的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信贷。经销企业授信担保贷款。农机经销商按约定比例向银行缴纳保证金,银行授予经销商贷款信用额度,购机主体购买该经销商经营的农机产品,由经销商提供全额担保贷款。黄河银行共向区内五家经销商授信2300万元。各类贷款品种利率根据贷款金额、行业投向、担保方式、客户信用等级等因素,实施差异化定价。
三是代发补贴资金。购机补贴推行“全价购机、县级结算、直补到卡”运行模式,资金结算由省级变为县级,补贴方式由“财政与厂商结算”变为“农户直补到卡”后,规范、高效、严谨拨付补贴资金显得尤为重要。经与自治区财政厅商议,认为黄河农村商业银行经营网点遍布城乡,与农户的联系较为紧密,国家惠农补贴大都由黄河银行各网点通过“一卡通”支付给农户,由黄河银行代发补贴资金较为妥当。黄河银行承接代发资金任务后,专门制定了《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代发流程》,部署全系统与地方农牧、财政部门对接,按照流程及时、准确地做好农机补贴代发工作。全年共代发农机补贴资金13167笔,金额9478.53万元。
四是扩大金融覆盖。为满足购机农户存取款、转账汇款等金融需求,黄河银行加大对乡镇一级ATM机具、自助终端布设力度,研发推出了综合移动金融服务平台,可现场为客户办理电子银行注册开通、银行卡开卡与激活、贷款申请及信贷信息调查采集、贷款查询等便捷式金融服务。目前,在全区布放ATM机、POS机、电话自助终端共计16568台,其中,设立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点2611个,金融服务村级覆盖面达100%。
下一步,宁夏农牧厅将于黄河银行开展金融支农绩效评估和调研,总结经验,找出问题,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进一步优化和完善信贷及代发补贴资金的操作管理办法,推动金融支农向更广领域、更高层次发展,为宁夏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做出更大贡献。(宁夏农牧厅农机化管理局 王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