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补贴新变化《芜湖日报》

05.06.2015  16:58
      在无为县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培训会议上记者获悉,与往年相比,今后三年无为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在补贴对象、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和补贴操作程序等方面有了新变化。

      变化最大的是对补贴对象进行了修改,将补贴对象从“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农民合作社和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改为“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个人既包括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也包括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其他居民;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既包括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也包括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业企业等。 

        为加快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提高政策的指向性和精准性。补贴机具范围由2014年的11大类32个小类88个品目压缩到11大类25个小类49个品目,其中秸秆粉碎还田机、捡拾压捆机、免耕播种机、旋耕播种机等8种农机被列为重点补贴机具。同时还对秸秆粉碎还田机、水稻育插秧机械实行敞开补贴。

      补贴流程也更简便,不仅将补贴产品资质与支持推广目录脱钩,还实行重点品目的敞开补贴,减少确定补贴对象等审批环节。同时,提倡补贴对象先购机再申请补贴,核实登记“一站式”服务,尽可能简化操作程序。目前,中央财政已安排无为县2015年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780万元,较上年首批安排增加200万元。(史奇  潘浩)  信息来源:《芜湖日报》2015年06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