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租赁的春天来了吗?
万欣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高兴地开走大马力拖拉机
编者按:伴随着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增加、土地流转加速等,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量日益增多。经营规模的扩大,让他们对大型农机具,高性能、复合型机械的需求日益旺盛。但有限的支付能力却制约着他们对农机的更新换代。作为国外农机购置首选方式,融资租赁能否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难题?这种模式市场前景如何?还受到哪些制约?本报记者实地采访了农户,并与业内人士进行了探讨。
只够买一台农机的钱,“买”来了一支农机服务队
4月17日,吉林省公主岭市。虽然这个春日和平时一样,不时刮起的大风会将地面的尘土卷至空中,让人睁不开眼睛,但这一天对于刘房子街道山前村万欣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薛耀辉来说,绝对是个好日子。
因为这一天,万欣农民专业合作社被正式纳入中国农业银行农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在吉林省开展的农机金融租赁试点。薛耀辉代表合作社和农银租赁签了约,合作社的社员们当场就开走了9辆大马力拖拉机,为即将开始的春耕增添了“利器”。
老薛是山前村土生土长的农民,家里1垧(15亩)多地一直种玉米。2007年时,他发起成立了万欣合作社,8年时间成员从最初的7户,发展到现在的1100多户,业务范围也从种植扩大到了养殖、农机作业和粮食收储。
如今,合作社流转的土地有7700多亩,但土地作业面积已经达到5.1万亩,覆盖了周边7个乡镇。在薛耀辉看来,合作社规模的扩大,农机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合作社能跟多少农民合作,能整到多大规模,关键靠农机撬动。但最让我们发愁的也是农机,因为对合作社来说,购置农机是最大的投入,不仅单台资金量大,而且更新换代还快。”
此前,万欣合作社拥有耕、种、收农业机械89台套,但多是中小型农机,拖拉机最大功率只有90马力,没有大马力机械,不少收割机功能也已经落后,亟待更新。可资金从哪儿来?
以往的这些农机,不管是价值二三十万元的,还是四五十万元的,几乎全部是合作社靠自有积累资金购买。“都是牙缝里省出来的钱。我们不是不想贷款,以合作社名义贷,是法人贷款,要提供合格抵押物,我们拿不出多少符合银行要求的。唯一一次贷成的,既要付贷款利息、担保公司费用、保证金,还要放90万现金在银行,成本太高了。”薛耀辉说。
但选择融资租赁方式,一台价值140万元的200马力拖拉机,万欣合作社由经销商担保后只需支付20%的首付,就能开走。剩余的本息,拖拉机分2年还清,收割机分3年还清,还清后,合作社就完全拥有了这些“大铁牛”。“这些农机总价超过500万元,靠自身积累一下置办齐我们想都不敢想。但现在像分期付款一样,把支出分摊到2—3年,问题就不大了。”薛耀辉的还款信心来自于合作社每年300万元左右的综合收益。
一台农机变成一支农机服务队,作业效率大幅提高。在薛耀辉的设想中,未来3年,合作社的经营规模还要再翻上几番,金融租赁帮他解决了农机购置的难题,他对未来的发展心劲更足了。
市场前景广阔,但仍处于起步阶段
薛耀辉和万欣合作社遇到的资金难题并非个案。近年来,伴随着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增加、土地流转加速等,我国农业发展已进入新的阶段,正从传统农户分散经营向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经营体系转变。经营规模的扩大,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大型农机具,高性能、复合型机械的需求越来越旺盛。与此同时,农村劳动力短缺、用工成本上涨等因素,客观上也要求提高机械化水平。但是,面对大型农机具动辄几十万甚至几百万的单价,农户或合作社的购买力实在有限。
于2004年启动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虽然在支持各类农业经营主体购买和使用农机,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方面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自“全额购机”定额补贴政策逐步实施后,购机者资金短缺的问题日益凸显。
通过贷款解决农机购买资金问题是一条出路,但银行贷款审批时间长、手续多,需要提供有效抵押品,还贷周期与农业生产周期通常不太匹配,导致购机主体既难以获得贷款,也要承受较高的资金成本和还贷压力。
而作为兼具融资、融物功能的农机租赁,则使各类农业经营主体“花小钱办大事”成为可能。农银租赁总裁陈佩华介绍,由于作为租赁标的物本身的农机就是有效抵押品,所以租赁业务手续相对简便,对农户信用要求、首付比例、融资额度、抵押物、申请手续、手续费用等方面“门槛”更低。租赁的还款方式也较为灵活。按照农银租赁的设计,还款周期与农业生产周期相对匹配,在补贴资金兑现、秋收等现金流充裕时段归还本金,大大减轻了农户、合作社的还款压力。
事实上,农机租赁业务在欧美农业发达国家已有几十年的发展历史,是农场主购置使用农机设备的首选方式。限于对融资租赁缺乏认识等原因,该项业务在我国起步较晚,进展不快。数据显示,目前国内由银监会和商务部分别监管的租赁公司总数已超过2000家,资产规模接近3万亿元,但开展农机租赁业务的公司屈指可数,资产规模也少之又少。
有业内人士测算,未来几年农机租赁的市场容量将达到百亿元级的规模。农机租赁的范围也将对接农业产业链,覆盖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金融租赁服务‘三农’,是一个充满商机的蓝海市场。”陈佩华说。
政策助推发展,但仍有制约待破解
融资租赁业务由于其灵活与便捷,为破解“三农”融资难题提供了新途径。但融资租赁业务的发展也需要诸多方面条件的配合。
去年以来,国务院常务会议及银监会、农业部的相关文件中多次提及农机租赁。去年4月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了开展农机金融租赁服务的重要性。7月,银监会与农业部联合发布指导意见,提出大力发展涉农租赁业务,积极创新涉农租赁新产品。8月,农业部出台通知,鼓励推动组建主要服务“三农”的融资租赁公司,鼓励各类融资租赁公司开展大型农业机械设备、设施的融资租赁服务。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也明确提出要“开展大型农机具融资租赁试点”。业内人士分析,政策助推农机金融租赁业务发展,将会有利于解决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因资金不足而无法购机的难题,更大程度上激发购机潜力,也将利好农机化整体发展。
记者在采访中也了解到,目前农机租赁业务发展仍然面临一些制约。政策层面,目前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中,融资租赁公司不在补贴对象范围内,因此无法在直接购买农机开展租赁业务时享受补贴。同时,进口农机的海关监管政策也对融资租赁公司开展业务有所限制。此外,制约国内农机融资租赁业务发展速度和质量的因素,还有我国农业生产规模化程度不高、农村信用体系不完善、农机行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融资租赁缺乏认识,以及融资租赁公司经营管理水平有限等。
陈佩华建议,未来应进一步完善农机补贴等相关政策,运用税收减免政策等鼓励农机融资租赁经营主体开展业务创新。另一方面,应加强农村租赁市场和金融环境建设,为农机融资租赁发展创造良好的运营环境。
延伸阅读
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购买承租人选定的设备,并将它出租给承租人在一定期限内有偿使用的一种具有融资、融物双重职能的租赁方式。
融资租赁业务一般都是针对寿命较长、价值较高的物品,因此在工程机械领域这一业务非常普及。通过将物品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具备了融资与融物相结合的特点,出现问题时租赁公司可以收回处理租赁物,因而在办理融资时对承租人的资信和担保要求不高。而且一般情况下,融资租赁信贷额度较大,还款期限相对更长,因此非常适合农业机械领域。(人民日报 朱隽)